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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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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移动频率发广告受到法律严惩

添加时间:2017年12月4日 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http://www.021dpls.cn/

我们常常被垃圾短信所包围,有些涉及广告推销,有些涉及诈骗。无处不在的手机广告,让大家深恶痛绝。

吴某某是一名技术人员,收入不高不低。发现利用技术手段推送广告不需要太大成本,又能够赚取不菲的利润。因此,自2013年12月起,他在本市松江区卖新公路XXX号其经营的培蒙某某内,利用笔记本电脑、圈地短信”发射器、手机等设备,占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GSM900网络的工作频率,将事先编写的广告信息发送至附近使用中国移动通信信号的客户手机内。2014年4月22日至5月4日案发,共计发送广告信息3942条,造成周边用户发生脱网3942人次。累计影响用户通信时长1300分钟以上,严重影响周边移动用户的正常通信。

吴某某故意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上海刑事律师提示:如占用移动频率、建立伪基站等方式向周边公众发送短信,贪图成本较为低廉,不料想行为本身却触碰了法律的高压线,行为人往往自觉社会危害性较小,但从行为性质上看,本行为已经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而被列入了刑法的惩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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