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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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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伙同他人诈骗房款七千万获无期徒刑

添加时间:2017年6月6日 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http://www.021dpls.cn/

昨天上午,京城最大一起回迁房诈骗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如期宣判。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董静无期徒刑,其男友李靖获刑15年。其他4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昨天上午9时,众多受害人相继来到一中院的西中法庭,以中老年人为多。 10时,身材矮胖的董静被带进法庭。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底至2008年12月间,身为拆迁公司法人的董静单独或分别伙同北京鑫百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红桥店店长冯伟、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团结湖店店长郭辉等人,虚构能以“置换”的方式购买到在建的广渠门危改小区等事实,以较低房价为诱饵,骗取被害人颜某等170余人所支付的购房款共计7440余万元和中介费、信息费等共计630余万元。郝超英、赵云明知董静涉嫌犯罪,仍帮助董静从北京市逃匿于海南省海口市。

法院认为,在共同合同诈骗犯罪中,董静系主犯,冯伟、郭辉系从犯。市一中院一审以董静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四人分别获刑4到8年。

法院认定董静的前男友李靖骗取董静的感情和信任,后以经营公司等名义骗取董静共计690余万元,至今未归还。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靖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

审判长宣读完判决书后,李靖眉头紧皱像要哭出来,并窜着身子像要说什么,后被法警架出法庭。

法官表示,目前法院扣押了被告人名下的房产、车辆。二审终结后法院将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进行折价,按比例归还受害人的购房款。

对话董静

■关于判决结果

“我认罪服法”

董静:我认罪服法,希望用我以后的行动好好改造,回报这些受害人。我想跟他们说一声对不起。

董静:当时只想自己挣钱。我以前做回迁房项目时也以置换的方式帮人买成过回迁房。但是后来合同没有签下来,我把买房人的房款借给了别人,导致钱拿不回来。所以一切都是我的错,我再一次真诚地向受害人说一声对不起。

董静:我逃走是想等我其他两个拆迁项目的钱拿回来,把受害人的钱都给补上。走了以后我听说北京警方在通缉我,我怕被抓住才整了容。

■关于置换房的真假

“我没有和开发商签合同”

董静:我跟他们没有合作成。张斌跟我合作时他给了我广渠门危改小区的户型图、回迁合同等一些东西,我曾经按照合同上的电话核实过是鑫阳房地产公司吗,对方说是我就挂了。别的我也不敢多问,因为这个行业的潜规则就是暗箱操作。

董静:张斌是我在官园拆迁办认识的。他提起广渠门危改可以置换购房,我认为能从中挣到差价。但张斌拿走1600多万房款后我就找不到他了。

董静:报警我怕承担法律责任,另外我想能把这些钱补救上来。

■关于7000万赃款的去向

买了十几套房产和十几辆好车

董静:1600多万我给张斌了。剩余的钱我借给我的前男友李靖了。

董静:……

董静:我觉得那是用我自己的钱买的。我觉得被我挥霍掉的这些钱是做这个项目应该得的钱。

董静:按照置换的做法,钱一般都是先放在中间人的手里。

董静:……

■文/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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