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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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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坚持课堂教育与主题教育相结合,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取得实效

添加时间:2016年3月30日 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http://www.021dpls.cn/
“五五”普法以来,长宁区法宣办坚持课堂教育与主题教育相结合,积极培育青少年学法载体,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取得实效。  一、建立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充分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区法宣办会同区教育局建立和完善了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体系,加强对政治课、思想品德课教师和青保教师的法制培训,利用思想政治课堂授课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在校学生每学期法制教育课时在2课时以上。组建了区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通过宣讲和法制实践的形式义务为学校提供“菜单式”的法制教育服务,让青少年受到更直观、更生动的司法、执法实践教育。   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辟青少年法制教育第二课堂。2006年,组织开展主题为“与法同行、健康成长”长宁区中学生法制演讲比赛活动;2007年,组织开展了主题为“知荣辱、学法律、迎世博”长宁区中小学生法制小品表演活动;今年7月,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开展了主题为“学法律迎奥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同时,还组织开展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和法制小报评比等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比如泸定中学开办了《小小法学家报》和《少年学法》校本教材,开设了模拟法庭等课外法制实践活动。三、加强校外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区法院少年法庭、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校外教育机构等社会资源,创建综合性、常设性、功能齐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现场观摩和组织开展成人宣誓仪式等多种形式,组织青少年开展以体验为基本途径的各类法制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在实践当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从而也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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