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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同居女友与他人交往过密产生暧昧,男友醋意大发,纠集多人殴打被害人,并向其索要10万元。没想到钱没到手,自己却被逮捕。 (敲诈勒索罪咨询成都律师)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何某得知其同居女友陈某某与一袁姓男子关系暧昧,于2月9日邀约其父、其弟及邻居6人到袁姓男子在赤水市元厚镇的住房内“找人”。发现两人在一起后,随即对两人殴打、拍照,后又强行将两人带到临近的习水县。在途中,何某等人多次对两人进行语言威胁,袁姓男子被迫同意“私了”,签订协议用10万元作为赔偿。2月10日,民警在习水县解救两人,并将何某等7人全部抓获。
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某等7人无视国家法律,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决定对在敲诈勒索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何某和其父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而对起次要作用的何某之弟及邻居5人,该院认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较好,无逮捕必要,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不予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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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