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
-林智敏
13570946906
首页
律师介绍
刑辩指南
犯罪状态
自首知识
经济犯罪资讯
联系方式
刑辩指南
犯罪状态
自首知识
经济犯罪资讯
经济犯罪案例
取保候审
死刑知识
刑事法规
刑罚分类
经济犯罪
罪罚轻重
刑事审判
刑事动态
1357094690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死刑执行前发现重大情况,应该怎么办?
添加时间:2015年6月3日
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http://www.021dpls.cn/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死刑前发现重大情况需要改判的案件如何适用程序问题的批复》规定——“对核准死刑的判决、裁定生效之后,执行死刑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需要改判的案件,应当由有死刑核准权的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改判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因此,若死刑执行前发现重大情况,应当依法改判,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文章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律师:
林智敏
[广东]
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57094690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021dpls.cn/art/view.asp?id=819992085596
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广州刑事律师
- 林智敏
全国服务热线
1357094690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