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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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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怎样处理呢

添加时间:2024年2月8日 来源: 广州刑事律师   http://www.021dpls.cn/

  林智敏,广州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什么是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怎样处理呢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证据证明侵害人犯有某种罪行,为追求侵害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审判的轻微刑事案件即自诉案件。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怎样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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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怎样处理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案;


  重婚案;


  遗弃案;


  妨害通信自由案;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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